首页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三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10年10月13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1号公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2010) 第二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