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通则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第九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