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审核登记 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审核登记 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资源不足的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招标的方式审核登记司法鉴定机构。招标的具体程序、时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