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履行下列义务:

按时完成鉴定任务;

依法主动回避;

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依法按时出庭;

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