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2020年)
发布机关
司法部、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财政局,各计划单列市司法局、财政局:
为积极稳妥、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根据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法律服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