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2014年) 12. 完善公证执业准入、考核、监督机制。强化对公证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督,建立涵盖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奖励处罚等方面公证执业监管体系。健全执业准入制度,严把公证员队伍“入口关”。完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执业考核制度,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不合格的公证员,探索淘汰退出机制。建立科学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公证执业水平评价机制,实现有效监督。建立健全公证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制度,及时在公证行业内并面向社会公布公证违法违规执业信息,形成重质量、讲公信的公证执业导向,使公证工作进一步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完善执业奖惩机制,健全公证执业惩戒的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细化处罚依据,完善惩戒程序,依法依规惩处各类公证违法违纪行为。 五、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2014年) 五、 12. 完善公证执业准入、考核、监督机制。强化对公证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督,建立涵盖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奖励处罚等方面公证执业监管体系。健全执业准入制度,严把公证员队伍“入口关”。完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执业考核制度,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不合格的公证员,探索淘汰退出机制。建立科学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公证执业水平评价机制,实现有效监督。建立健全公证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制度,及时在公证行业内并面向社会公布公证违法违规执业信息,形成重质量、讲公信的公证执业导向,使公证工作进一步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完善执业奖惩机制,健全公证执业惩戒的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细化处罚依据,完善惩戒程序,依法依规惩处各类公证违法违纪行为。 五、 加强公证工作管理 12. 目录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