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执业技能,提高办证效率,改善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公证服务品质,真正把优质高效的要求落到实处。规范服务秩序,鼓励和倡导公证机构通过提高公证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公平竞争,严禁以贬损其他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公证业务,形成良性竞争的执业秩序。规范和细化办证标准,进一步健全公证受理、审查核实、出证审批、立卷归档、争议处理、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完善操作规程,提高公证执业标准化水平。建立完善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办证信息录入、办证流程控制、办证质量监管等在公证信息平台上统一操作、规范运行,对办证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不断提高公证质量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