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2016年) 一、
一、 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证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作出了重要部署,为公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为民,建立健全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公证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公证机构办证效率不高,手续比较繁琐,出证周期较长;有的服务收费不够规范;一些公证机构质量管理不严,甚至出具瑕疵或者错误公证书,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公证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形象。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关系到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顺利推进。各地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公证员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公证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切实提高公证便民利民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