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03年) (十)

(十) 发挥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根据本地情况,对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做出规定,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积极组织、引导他们开展与其工作领域和业务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