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2013年) 第六章 教育 第四十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2013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教育 第四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开展戒毒文化建设,运用影视、广播、展览、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宣传栏和所内局域网等文化载体,活跃戒毒人员文化生活,丰富教育形式。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