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2018年)
  3. 第七章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2018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的办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24日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司法部令第14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