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2018年) 第三章 信访渠道 第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2018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信访渠道 第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网络信访工作平台,运用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通过网络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提高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