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20年) 第十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2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行为之一,构成违纪的,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