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2024年) 第五章 交易及划转 第二十四条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交易及划转 第二十四条 绿证有效期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 对202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底。 超过有效期或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应及时予以核销。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