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 第一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