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 一、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 一、 一、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计算原则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按下列原则计算: (一) 各省级行政区域内生产且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 1. 接入公共电网且上网的可再生能源电量,采用电力行业统计职能单位认可的发电量数据。 2. 自发自用(全部或部分,含电源和负荷属于同一投资主体的绿电直连项目,以下同)可再生能源电量(含就地消纳的合同能源服务和交易电量),按电力行业统计职能单位认可的发电… 3. 电源和负荷不属于同一投资主体的绿电直连项目,按电力行业统计职能单位认可的发电量,计入项目用能主体的消纳量。 (二) 区域外输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 1. 独立“点对网”输入 2. 混合“点对网”输入 3. 省间“网对网”输入 4. 跨省际“网对网”输入 5. 跨省际绿电直连项目 附件2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