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内部组合对冲模式 第十四条 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内部组合对冲模式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设立一个无风险资产账户。该账户应独立于投资账户,并能够单独核算,账户资产按照市价估值。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