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章 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和公告 第二十五条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和公告 第二十五条 同一申请人申请取用多种水源的,经统一审批后,取水审批机关应当区分不同的水源,分别核发取水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