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09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保荐机构应逐项说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