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第十一条 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交易双方按照电力交易机构确认后的成交结果签订发电权交易合同(或发电权交易确认单),明确交易周期、成交电量、成交价格、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