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中介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按照“谁评价、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独立、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并网安评工作,对并网安评报告承担相应责任。

中介机构应按照有关并网安评标准对并网安评项目逐一进行查评,不得采取抽项检查的方式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