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 三、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 三、 三、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