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 六、

六、 卫生计生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2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40元统一降为每人每科(含初级和中级)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