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 五、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 五、 五、 农业部门 (一) 国内植物检疫费,降低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调运检疫费和产地检疫费标准,具体为: 1. 调运检疫费,其中:粮谷类由按货值的0.60%降为按货值的0.45%收取;经济作物类由按货值的0.70%降为按货值的0.50%收取;水(瓜)果类由按货值的0.80… 2. 产地检疫费,其中:粮谷类由按产值的0.40%降为按产值的0.30%收取;经济作物类由按产值的0.45%降为按产值的0.35%收取;水(瓜)果类由按产值的0.60… 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费,粮谷类按降低后标准的20%计收,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类按降低后标准的30%计收。 (二) 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三) 农业部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15元降为11元。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