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 三、

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相关考试考务费标准降低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基础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2元降为15元,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91元降为22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4元分别降为18元、15元、18元、15元;物业管理师基础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5元降为11元,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15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9元降为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