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2018年) (十二)

(十二) 实施更具竞争力的引才政策。坚持“缺什么、引什么”的原则,支持各地各单位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引才政策,践行“引进一个人才、带来一个项目、形成一个产业”的理念,依托国家“千人计划”等积极引进高端人才,以产引才、以才促产。各地各单位要围绕补足人才短板,树立“高精尖缺”导向,借鉴精准引才、靶向引才、团队式引进、成建制对口支持等有效经验,推出引才新举措。坚持以用为本,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咨询、兼职、项目合作、学术交流或设置创新型岗位等形式,实行柔性引进、弹性管理、个性服务。各类粮食企业要立足实际,积极吸纳、留住本地人才,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户籍、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优惠引才政策,在更大范围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