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三)
(三) 推进产业链接循环化
构建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按照生态承载容量,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小区),推广农牧结合型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发展设施渔业及浅海立体生态养殖,推进水产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效对接;重点推广农林牧渔复合型模式,实现畜(禽)、鱼、粮、菜、果、茶协同发展。培育构建“种植业-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沼肥还田、养殖业-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种植业”等循环利用模式。
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广林上、林间、林下立体开发产业模式。鼓励利用木、竹、藤在采伐、抚育、造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次小薪材,生产人造板、纸、活性炭、木炭、竹炭、酒精等产品和生物质能源,鼓励对废弃的食用菌培养基进行再利用;鼓励利用城市园林绿地废弃物进行堆肥、生产园林有机覆盖物、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人造板、制作食用菌棒等;鼓励经济林和果树修剪枝桠材、林产品加工副产品等资源化利用。发展城市屋顶绿化、建筑墙体垂直绿化、阳台菜园等,增强吸附空气污染物、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生态功能,拓展绿色空间。
构建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高效物流冷链等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支持集成养殖深加工模式,发展饲料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畜禽和水产品加工及精深加工一体化复合型产业链。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旅游等循环链接,形成跨企业、跨农户的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联合体。发展林板一体化、林纸一体化、林能一体化和森林生态旅游。构建粮、菜、果、茶、畜、鱼、林、加工、能源、物流、旅游一体化和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