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十七)

(十七) 完善国际合作平台。推动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加快发展,提高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稳步推进中越、中蒙等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支持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中马、中印、中孟、中韩产业园以及马六甲临海工业园区、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瓜达尔自由区等国际产业园区合作发展。鼓励和支持相关地区开展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支持各地充分发挥博览会、经贸投资论坛等平台作用,深化与有关国家的交流合作。根据“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支持设立新的国际区域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