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2011年) 三、 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2011年) 三、 三、 坚持政企分开原则。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时,应按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第十八条的要求进行外部要素审查。境外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由企业进行自主决策、自担责任和风险。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对境外投资项目可能发生的政治、经济、法律风险进行提示。 引用法条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