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部分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一、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部分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一、 一、 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社团部分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各社团收取与本通知公布取消和停止相类似费用的,也应于2011年1月1日起一律取消或停止。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