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202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指导和检查工作职责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