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反避税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反避税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进行反避税工作的专项经费,包括反避税调查费和反避税双边(多边… 第三条 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坚持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各级国税机关不得挤占、挪用专项经费,不得用专项经费弥补日常经费支出。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