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二章 损害与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九条 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损害与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九条 国家经贸委在确定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以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时,应当依据确实的证据,对各项指标和因素进行全面和客观的综合考虑,并不得将造成损害的非补贴因素如国内需求或消费模式的变化、国内外生产商限制贸易的做法及其相互竞争情况、其他国家(地区)相关产品进口情况、技术发展情况、国内产业出口状况、国内产业生产率、不可抗力因素等归因于补贴。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