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主管全国的反兴奋剂工作。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反兴奋剂工作。 国家反兴奋剂机构、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运动员管理单位、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组织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