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反兴奋剂工作坚持“零容忍”,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推动构建“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

反兴奋剂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预防为主,惩防并举;

公平、公正、公开;

维护运动员和辅助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