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保险欺诈指引(2018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保险机构管理层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欺诈风险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建立欺诈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权限,确定欺诈风险报告路径;
对重大欺诈风险事件或项目,根据董事会授权进行处置,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定期评估欺诈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
建立和实施欺诈风险管理考核和问责机制;
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制定欺诈风险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建立欺诈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权限,确定欺诈风险报告路径;
对重大欺诈风险事件或项目,根据董事会授权进行处置,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定期评估欺诈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
建立和实施欺诈风险管理考核和问责机制;
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