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保险欺诈指引(201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保险机构董事会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

确定欺诈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总体政策;

审定欺诈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

监督欺诈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审议管理层或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的欺诈风险管理报告;

根据内部审计结果调整和完善欺诈风险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层整改;

审议涉及欺诈风险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可以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其欺诈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