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0年) 第十五条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0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涉嫌价格垄断行为的经营者在被调查期间,可以提出中止调查的申请。 中止调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涉嫌垄断的事实; 承诺采取消除行为后果的具体措施; 履行承诺的时限; 需要承诺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