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2017年) 第二章 评估内容与标准 第五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2017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评估内容与标准 第五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4个方面内容。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