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年) 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