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第六章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