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条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