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有关企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未经许可擅自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并予以处罚:
擅自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民用爆炸物品及违法所得;
擅自运输烟花爆竹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擅自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民用爆炸物品及违法所得;
擅自运输烟花爆竹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擅自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