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危险货物托运 第十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危险货物托运 第十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遵守相关特殊规定要求。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