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25年) 第五十九条

第五十九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加强电子运单填报管理,不得出现如下情形:

运输危险货物,未制作及派发电子运单;

电子运单二维码无效(除系统异常情况外);

电子运单中运输企业、车辆、罐体、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起讫地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驾驶员、押运人员均同时持有驾驶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并交替驾驶情形除外;

电子运单中“货物信息”栏的联合国编号、正式运输名称、类别及项别、包装类别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JT/T617.3)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