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25年) 第五章 运输管理 第一节 基础作业规范 第五十六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25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运输管理 第一节 基础作业规范 第五十六条 危货车辆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可依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填报)。危货车辆运输危险货物时,填报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检查记录。危货车辆空车行驶、运输普通货物或从事维修、检验等活动的,应当在行车日志中进行相应的备注说明。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