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25年) 第三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25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危货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的责任。企业党组织、工会、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