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