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危险废物类别;

年经营规模;

有效期限;

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