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审批、发放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七条